西藏实心方钢淬火:指将钢件加热到Ac3或Ac1(钢的下临界点温度)以上某一温度,保持一定的时间,然后以适当的冷却速度,获得马氏体(或贝氏体)组织的热处理工艺。常见的淬火工艺有盐浴淬火,马氏体分级淬火,贝氏体等温淬火,表面淬火和局部淬火等。西藏冷拉方钢淬火的目的:使钢件获得所需的马氏体组织,提高工件的硬度,强度和耐磨性,为后道热处理作好组织准备等。 (4):回火:指钢件经淬硬后,再加热到Ac1以下的某一温度,保温一定时间,然后冷却到室温的热处理工艺。西藏方钢常见的回火工艺有:低温回火,中温回火,高温回火和多次回火等。回火的目的:主要是钢件在淬火时所产生的应力,使钢件具有高的硬度和耐磨性外,并具有所需要的塑性和韧性等。
西藏实心方钢为了保证加工或热处理后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大多数优质型钢还要求物理性能等检验,如低倍组织、脱碳层深度等。
(一)热轧、热锻优质型钢
1、优质碳素结构钢型钢(GB699-88) 西藏冷拉方钢
优质碳素结构钢简称碳结构,其含碳量小于0.08%。与普碳钢相比,其质量较优,有严格的化学成分并且要求保证力学性能指标,磷、硫等有豁杂质含量较低。
碳结钢按含锰量不同可分为政常含锰量(0.25%-0.80%)和较高含碳量(0.70%-1.20%)两组,后者有较好的机械性能和加工性能。
西藏实心方钢二次硬化:某些铁碳合金(如高速钢)须经多次回火后,才进一步提高其硬度。这种硬化现象,称为二次硬化,它是由于特殊碳化物析出和(或)由于参与奥氏体转变为马氏体或贝氏体所致。 (13):西藏方钢回火脆性:指淬火钢在某些温度区间回火或从回火温度缓慢冷却通过该温度区间的脆化现象。回火脆性可分为类回火脆性和第二类回火脆性。类回火脆性又称不可逆回火脆性,主要发生在回火温度为250~400℃时,西藏冷拉方钢在重新加热脆性消失后,重复在此区间回火,不再发生脆性,第二类回火脆性又称可逆回火脆性,发生的温度在400~650℃,当重新加热脆性消失后,应迅速冷却,不能在400~650℃区间长时间停留或缓冷,否则会再次发生催化现象。回火脆性的发生与钢中所含合金元素有关,如锰,铬,硅,镍会产生回火脆性倾向,而钼,钨有减弱回火脆性倾向。
西藏实心方钢的检验
金属材料属于冶金产品,从事金属材料生产、订货、运输、使用、保管和检验必须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冶金产品标准。对从事金属材料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标准的有关内容。
我国冶金产品使用的标准为标准(代号为"国标"GB"")、部标(冶金工业部标准"YB"、一机部标准"JB"等、)企业标准三级。
(一) 西藏方钢包装检验
根据金属材料的种类、形状、尺寸、精度、防腐而定。
1. 散装:即无包装、揩锭、块(不怕腐蚀、不贵重)、大型钢材(大型钢、厚钢板、钢轨)、生铁等。
2. 西藏冷拉方钢成捆:指尺寸较小、腐蚀对使用影响不大,如中小型钢、管钢、线材、薄板等。
3. 成箱(桶):指防腐蚀、小、薄产品,如马口铁、硅钢片、镁锭等。
4. 成轴:指线、钢丝绳、钢绞线等。
对捆箱、轴包装产品应首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