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包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的事中审计监督是分包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第二步。审计的重点是分包工程量计量、施工现场变更、材料使用等审计要素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工程量的大小决定着分包工程的终造价,是确定分包工程预算的根本。工程量的准确性,将直接决定着分包工程的审计质量。事中审计监督就是要突出对分包工程实施过程的审计,强调变更签证工作量的现场审计。内审人员要按施工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丈量和取证核实,落实变更签证确认程序和内容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违规签证,虚增工程量,提高分包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工程预算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工程预算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考试|大|一级建造师|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竣工验收资料(由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立卷)文件材料(1)工程质量验收申请;(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1)计划文件,包括 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文件、单位工程项目一览表、分期分批投产的要求、投资指标和设备材料订货指标、建设地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的批件、施工单位主管上级下达的施工任务等;
(2)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设计说明书、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文件,即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4)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包括气象、地形、地质和其他地区性条件等结算过程其他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
工程预算编制要求:(GBJ83-85)《建筑结构工程预算编制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9-8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10-89)《混凝土结构工程预算编制规范》(GBJ3-88)《砌体结构工程预算编制规范》(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GBJ210-83)《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1.12.1施行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