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6 03:03:29 浏览次数:2 公司名称:重庆 水智慧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
产品价格 | 262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品牌 | 重庆水智慧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
规格型号 | 根据客户需求 |
参数 | 见图纸 |
水智慧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 广东揭阳全程综合水处理器厂家。位于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方便客户采购发货,我建立以来不断改善管理方式,所生产 广东揭阳全程综合水处理器产品均采用优异原材料,生产的产品规格齐全,价格合理,特殊规格都可根据用户要求加工定做。
《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文(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章总则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持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环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的申请、审批、实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三条排污许可管理坚持精简、公平公正、权责清晰、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省对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按照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等因素实行排污许管理、简化管理。
实行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不得排放污染物。
依法不需要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
申请变更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
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期限仍自原核发之日起计算。
十三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损毁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同时交回被损毁的排污许可证。
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管理
十四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制度,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设施,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及息化标识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十五条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放数据应当按照规定与有关部门共享,并作为年度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排污权交易的统一数据来源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环保电价核定的依据。
十六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将其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一)超过 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