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应如何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手续
梳理并健全原材料,包含交纳工作人员个人社保的原材料,能够如今开户并进行基本息申请,随后根据系统软件生成条形码文档后,备齐相关资料到所在城市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学单位申请,根据审批后,建设部会出审理公示,终就可以领到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资格。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申请常见问题
1、资产规定
申请工程分包资质规定固定资产净值做到二百万元之上,它是基础的规定。
2、工作人员规定
公司必须具有的工作人员关键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工地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在其中,项目负责人具备初级之上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之上资质;拥有岗位的施工工地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且土建预算员、质量员、专职员、劳务员齐备。经考评或学习培训达标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经营地
公司务必要有固定不动的经营地。
劳务资质单独于技术专业承揽资质和总承包资质,申请劳务资质必须单独的法人单位组织,公司可依据本身具体发展趋势状况来挑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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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拉开了新一轮资质改革的大幕。
资质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通行证”。企业资质等级的高低,是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因此,资质改革关乎行业发展全局。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预示着行业发展格局将产生新的变化。此时,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一系列问题均有待重新认识和评估。
1、资质改革有利于“大建筑业”发展
此次资质改革的内容,业内人士给出了积极的评价。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原副**汪士和认为,征求意见稿是切实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的大动作,不仅大幅压减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而且大大拓宽了企业经营范围。现行《建筑法》已不适应建筑业的发展需求,不仅限制了建筑业企业经营范围,而且规定总承包企业承接的项目,需要分包的必须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导致拥有专业资质的企业越来越多,但仍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新资质标准落地后,建筑业活动受限、专业分工过细的局面将得到改善,有利于“大建筑业”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书记、总经理王军称,此次资质改革思路以“能减则减、能并则并”为原则,总体强化了市场竞争机制,在“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之间进行一次新的权重分配。对建筑业来说,未来,市场准入条件将更为宽松,这也对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企业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
2、行业竞争面临新格局
此次受关注的举措之一,是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明确“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对此,汪士和表示,这对拥有特级资质的企业的影响积极且深远。
在汪士和看来,综合资质的出现,为建筑业横向打通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通、航空和铁路等各建设领域,终形成“大建筑业”提供了机会。多年来,由于行政管理和投资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客观上造成了各领域的“垄断”。资质标准调整后,将打破行业间的界限,扫除企业承接相关工程时在资质方面的障碍,有实力的企业便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需求增加业务板块。这给建筑业发展格局带来了新变化。
另外,此次改革将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汪士和认为,这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目前拥有三级资质的企业发展空间变大,将有机会与拥有二级资质的企业同台竞争,承揽更多工程项目;
二是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或将加剧;
三是拥有二级资质的企业不满足于现状,会通过技术实力、改革创新,向更高等级迈进。可以说,这项改革将倒逼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王军补充称,行业企业在改革中寻求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将要面临的风险。当前,不同行业之间技术、管理要求差异很大,企业在跨行业承揽业务前,必须考虑到经营风险和挑战,是否能在新的竞争格局中站稳脚根,将是检验企业真正实力的“试金石”。
3、征求意见阶段博弈激烈
总体而言,此次资质调整对建筑业来说是重大利好,落地实施后将会对行业发展带来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目前,改革具体内容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各方仍在博弈之中,业内同仁应当积极行动、贡献智慧,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推动建筑业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什么资质?是否可以分包?
什么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方式是一种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等负责。
建设单位是决定是否采用工程总承包的主体,但对具体什么建设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管理办法只给出一个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原则,并未给出明确的要求。
目的是给予建设单位较大的自由度,释放更大的政策红利,令工程总承包活动市场化良性发展。
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外,建设方也可以直接发包,确定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什么资质?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什么资质?
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但同时第十二条也给出了设计企业获取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获取设计资质提供了便利途径,反映出管理部门既明确联合体投标的法律地位 ,又严控项目质量和强化责任归一性的意图。回归工程总承包明确责任制的初衷,也便于建设单位统一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可否分包?如何分包?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无需招标。但针对以暂估价形式确定在总包合同里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分包时,如果分包内容达到了发改委16号令的依法必须招标标准时,分包也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不过小编认为以招标来的总承包也不能违反《招标投标法》对分包只能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出去,即不得把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至于如何判断何为设计、施工的主体部分,还有待相关部门甚至司法予以明确。
工程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如果中标称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意味着将承担大量的责任。
首先,总承包单位要为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包括分包部分,总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依法要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其次,总包单位要对所承包工程的生产负总责,即便是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的事故,总包单位也不能免责。总包单位要依据总包合同对工期控制管理负责,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总包单位还要签署工程保修书,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并且不能以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