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 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资金,转移资金于小金库,造成建设资金流失,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工程预算包括出国人员费用、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技术引进费、分期或延期付款利息、担保费以及进口设备检验鉴定费。联合试运转费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对整个车间进行无负荷或有负荷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大于试运转收入的差额费用和必要的工业炉烘炉费用。包括试运转所需材料、燃料、油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晶及其他物料消耗、机械使用费、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施工企业参加试运转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项下开支的调试费及试车费。联合试运转费一般根据不同性质的项目按需要试运转车间的工艺设备购置费的百分比计算。生产职工培训费包括培训人员和提前进厂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各种补贴、差旅费、实习费和劳动保护费等。这项费用一般根据需要培训和提前进厂人员的人数及培训时间按生产准备费指标进行估算。

工程预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提,它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工程造价预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才能对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本文对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则以及市政道路工程造价预算控制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分析,并提出了市政道路工程造价预算的控制措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促进了市政道路建设的发展。当前市政道路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非常有限,因此,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变得尤为重要,也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预算编制是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它是研究、分析建设项目中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在编制预算时建设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的采用要合理,要有充足的分析论证。

工程预算建设期利息,是指建设项目建设投资中有偿使用部分在建设期间内应偿还的借款利息及承诺费。除自有资金、 财政拨款和发行股票外,凡属有偿使用性质的资金,包括国内银行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在境内外发行的债券等,均应计算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应重点评估借款分年用款额是否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利率的计算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利息额的计算是否有低估现象。项目建设期利息,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确定的初步贷款意向规定的利率、偿还方式和偿还期限计算。对于没有明确意向的贷款,按项目适用的现行一般(非优惠)贷款利率、期限、偿还方式计算。借款利息计算中采用的利率,应为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换算公式为实际年利率=(1+r/m)m-1式中,广名义年利率;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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