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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陕西工程预算内容烦琐、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仅凭事后审计难以对整个项目流程进行妥善监管,对此应扩大非现场审计规模,发挥审计资源的集约化优势,重视事中和事后审计,搭建节点动态调整的全过程审计平台。要以监测、透明治理为目标设计平台功能,确保平台拥有较广的辐射面和完整的闭环管理架构,依托平台实现审计工作常态化。为 限度发挥审计作用,应建立风险导向的审计技术模型,对建筑企业的委托审计动机、经营状况、财务情况、项目可行性等内容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层级做到合理把控,将预期风险损失控制在 程度内。审计法制化是审计规范化的前提,在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我国的审计法制事业取得显著成果,但审计内部审计法制陕西工程预算仍显滞后。对此要加强建筑企业与审计的接洽,一方面,大力宣传建筑陕西工程预算的重要性,让建筑企业改变对审计工作的固有认知,开放内部审计渠道,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另一方面,审计应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制定内部审计的技术规范、操作规范、道德准则等,健全审计法规体系,为建筑陕西工程预算人员提供细则指导,使其在降低错误率的同时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争取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能大大建筑行业的生产工作效率[2]。要加快普及信息化审计手段,首先在硬件上增加资金投入,采购新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夯实硬件基础;其次,推进局域网和审计资料数据库陕西工程预算,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技术培训,对在岗人员进行陕西工程预算、招投标、工程结算、投资效益等方面的继续教育; 建筑企业要加紧与审计的联网,引进计算机审计软件,借助嵌入的审计程序对网络数据处理高风险环节进行实时监控,还可以打造远程会议视频系统,定期与审计专家就审计重难点问题进行商讨。审计信息化意味着网络性将对审计质量产生重大影响,要从制度制约和技术防护两个角度强化系统管控,维护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审核后的陕西工程预算准确度较高;缺点是:工作量大,实质是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审核法,其与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有侧重的,有选择的根据施工图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如砖石结构(基础、墙体)、钢筋混凝土结构(梁、板、柱)、木结构(门窗)、钢结构(屋架、檀条、支撑)等;而对其他价值较低或占投资比例较小的分项目工程,如普通装饰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审核者往往有意忽略不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自档次易混淆的单价(如构件断面、单体体积),其次是混凝土标号、砌筑、抹灰砂浆的标号核算。这种方法在审核进度较紧张的情况下,常常适用于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或施工单位审核设计单位的预算。这种方法与审核法比较,工作量相对减少,而取得的效果却不是很差,但仍属重复劳动由于上述两种方法类似编制陕西工程预算,工作量大,审核周期长,预算人员在长期的工作中摸索出另一种方法,即分析对比审核法。该方法是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造价、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审核,分析其差异较大的原因。
从一开始就实现陕西工程预算的有效控制。方案及设计的选择将决定工程陕西工程预算的标准、项目位置、工艺水平、设备选择,直接关系到陕西陕西工程预算的高低,也影响到施工阶段陕西陕西工程预算的确定和控制。因此,必须坚决执行工程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招标制度,通过对设计方案的优化选择,使陕西陕西工程预算得到有效控制。审计人员必须从实际出发,与基建规划、计划等部门人员一起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的资金情况和投资规模,科学、合理地布置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使基建规模与设计标准充分优化,防止盲目地追求新、奇、大,造成工程项目超标准、超规模,把技术与施工规模与经济设计和概算有机结合起来确定工程概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为陕西陕西工程预算的控制打好基础。陕西工程预算项目施工队伍选择推行招投标制度是建筑产品市场化的重要表现,通过实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使工程价格进行充分市场竞争,更加符合价值规律,同时也实现了控制陕西陕西工程预算的目的。因此,为了更好地控制陕西陕西工程预算,审计人员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应审查陕西陕西工程预算项目招标的规范性。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工程招投标的施工范围、工程标的编制、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严格、清楚、明确的规定,避免因表述不清楚而造成在今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或项目变更,使陕西陕西工程预算难以控制的情况。审计人员必须时刻关注招标工作的规范性和招标规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应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及对工程项目的综合履行能力。施工单位的资质能力和信用是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和基础。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时,应着重考察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业绩、合同履行能力。防止施工单位出让资质,由无资质的包工头“挂靠”该单位来进行投标,出现一级单位招标、包工头进场施工的现象,从而给今后的施工造成隐患。为确保工程项目保质、、按时完成,积极有效地控制好陕西陕西工程预算创造有利条件。
至于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也无可厚非。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加以明确,施工单位又加以认可的话,也不必大惊小怪。不过,一般施工单位心中总是不是很愿意,毕竟材料占了陕西工程预算的60%-70%,其中的利润自然可观。一个是陕西工程预算单位自己采购的确可以降低成本,另一个有时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的确不过关,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于品牌、型号、材质加以明确的话,施工单位采购进来的材料一般都不是很好的。陕西工程预算单位对这方面加以控制的话也可以理解。因为结算时一般以信息价和市场价调整,而信息价的利润幅度还是又的,市场价又难以把握,就象该文作者自己说的那样,所以陕西工程预算单位此举说是控制成本也可以理解。作者把这些都看成时不正常的举动,未免太偏颇了。材料成本难以确定。现阶段建筑材料市场不规范,价格混乱。材料材质相同,价格不同;产地不同,价格不同;渠道不同,价格不同。市场价格差异悬殊,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感觉到材料实际价格无法核实,成本难以测定。即使是审核其原始购货发票,也由于外部建筑材料市场的混乱使得真伪难辨,况且回扣与折扣普遍,幅度不同,更增加其难度。这个和上面我说的那样,市场上的价格实在时难以控制。所以陕西工程预算单位又的才会采取指定或甲供。你审计部门整天进行审计,和市场价格打交道都难以测定,为什么不能站在陕西工程预算方的角度看问题呐?